黑龙江三项制度改革:助力经济发展,为民生保驾护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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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制度改革:通过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、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,从严控制员工数量,规范新进员工录用程序和劳动用工合同,依法科学配置和有序退出,构建员工能进能出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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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用工制度改革:通过政策引导、组织化转岗、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,实现在岗职工的减少,如龙煤集团通过这些措施两次组织化分流4万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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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分配制度改革:实行绩效考核,对职工工资总额预算、企业负责人薪酬、年度综合考核不称职人员不得领取绩效年薪等事项进行细化规定,实行差异化薪酬收入管理,有效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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